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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时必须了解的知识 |
作者: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来源:www.sztuge.com 发布时间:2017-11-15 1615 次 [ 关闭 ] |
根据对中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着特征,便于识别.此外,我国《商标法》第10条对禁止构成商标的文字或者数字有下列要求,下列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相似的以及与一个特定的位置或同一名称的标志性建筑的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图形.
除非政府同意外国的名称、旗帜、国徽或军旗.除了名字、旗子和政府的国际组织的标志相同或相似,但本组织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对官方标志、检验标志和执行标志的标识,除经授权的标识外,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标识.
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象征或近似.这是歧视性的.夸大宣传、欺骗、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公众名称或者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或者商标的一部分外,使用地名的商标应当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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